岁月流逝,我慢慢回忆起往事,想到什么就写什么:
1、最著名的球衣号码应该是他在公牛时期的91号,还有之前在公牛穿的10号以及后来在湖人时期的73号。7+3和9+1都等于10,73号可能象征着7次篮板王和3次总冠军。后来因为经常训练迟到被湖人开除,这个原因很符合他的风格。
2、他最有名的女友应该是辛迪·克劳馥和麦当娜,在他的自传《bad as I wanna be》中,还详细描述了与麦当娜的亲密细节。因为是十几年前看的,只记得那些不可描述的部分都用方框代替,整本书几乎都是方框。有一次他宣布要结婚,记者们都跑到婚姻登记处拍照,结果他自己穿着婚纱出现了,并没有其他人跟他结婚。
3、他的头发颜色经常更换,记忆中好像每周都会换一种颜色,在球场上很容易找到他,那颗花哨的头跑来跑去,想忽视都难。
4、外号“大虫”的由来是因为他小时候在贫民窟趴在地上玩时,身体一拱一拱的,很像一条大虫。
5、在公牛时期,他代言了匡威,当时的中文翻译是康沃斯,所以我一直觉得匡威是个很有个性、特立独行的品牌,买了很多T恤和帆布鞋。结果后来中国区的代言人找了徐静蕾,让我大跌眼镜,从此再也没穿过这个牌子的衣服和鞋子。其实那时候匡威才开始火起来。
6、他抢每个篮板都像是在抢人生最后一个篮板,经常去救那些看起来根本救不回来、也没人会去救的球。
7、我第一次听说哈雷摩托车就是因为他。
8、他拍过几部好莱坞套路大片,最知名的应该是和尚格云顿一起演的《Double Team》,中文翻译叫反击王。这部电影的导演竟然是徐克,现在印象最深的镜头是他坐在一辆特别小的车里(不记得是不是smart),把头从天窗伸出去开车。头上还戴着橘色连帽衫的帽子,结果被剧中的反派调侃像颗胡萝卜。
9、退役之后,他经常和三胖混在一起。
10、除了打篮球,他偶尔还会客串自由搏击,但成绩似乎不怎么样,属于玩票性质。总觉得他对篮球才是真爱。
少女时期居然喜欢这么一个人,我的口味也是够重的。